“碰瓷”郎酒,侵权企业赔偿28万元并注销企业名称
“碰瓷”郎酒,侵权企业赔偿28万元并注销企业名称 2020-04-27 10:11 12,018 微信扫一扫复制链接分享白酒郎酒文 | 郭磊近日,“郎掌门”酒侵害郎酒商标权一案有了进展。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要求“郎掌门”下架、销毁并停止生产涉及侵权的酒类产品,注销企业名称,同时还支付了28万元的赔偿款。
2019年3月,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发现某酒类企业销售的白酒产品上使用的“郎掌门”标志字体与该公司的“郎”商标高度近似,由此认定这家酒类企业存在侵权行为。
同年5月,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合作法律顾问团队——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过调查取证,得出了一些结论。
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古国林介绍,“掌门”只是“郎”字的一个修饰语,突出的是“郎”字的使用。它们其实都是白酒产品,在郎酒的“郎”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让社会公众认为“郎掌门”酒是郎酒的某一款产品,或者说和郎酒存在一些特定的联系。根据《商标法》第57款第2条的规定,这个就构成了侵犯郎酒“郎”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2019年11月,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将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企业告上了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侵权事实成立。
最终,通过法院的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方立即停止使用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下架、销毁并停止生产涉及侵权的酒类产品,注销企业名称,同时还支付了28万元的赔偿款。
古国林告诉记者,“郎掌门”酒侵权案件的胜诉,只是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一个缩影。
“郎酒多年来一直都注重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他们本身在知识产权的权利方面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都非常多。当一些侵权案件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或者情况比较复杂的,都会及时地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还会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及时介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公司的权益。”古国林说。
以红花郎为例,如果另一款产品与红花郎酒瓶的颜色、瓶体以及上面的花纹都非常相似的话,也会侵犯郎酒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相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宣传者就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行为比较严重的话,还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不久前,郎酒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授予的最高荣誉,是国家给予郎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评价。
郎酒股份公司总经理付饶也表示,“产品质量工作,是郎酒最重要、最核心的事。知识经济时代,保护郎酒的知识产权,就是确保郎酒的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酒类的知识产权案件56件,其中,包括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25件。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杰表示,对刑事案件严格控制缓刑使用、民事案件依法加大判罚力度,比较好地保护了泸州酒类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广大酒企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有了比较大的提升。